第(1/3)页 谢吴莲的惨叫声,穿透了大审判庭每一寸空气。 那种不是人发出来的尖叫,顺着法庭扩音系统的每一个喇叭口,灌进在场所有人的耳膜里。 辩护席上。 陈锋整个人缩在椅子里,两条腿止不住地打摆子。 金丝眼镜歪到鼻梁一侧,镜片上全是冷汗蒸出来的雾气。 他想跑。 腿不听使唤。 三米开外,谢吴莲跪在地板上。 额头上的血沿着鼻梁淌下来,滴在号服前襟。 那个死硬了好几天的老女人,此刻浑身散发着令人作呕的骚臭味。 嘴里不停重复着同一句话。 “我不是人……” “我不是人……” 陈锋的牙齿在打架,上下两排磕得咔咔响。 他的公文包就在脚边,里面装着那份伪造协议的底稿。 给刘德厚的转账授权书,还有三张和孙富贵家属签的私下委托协议。 每一张,都够他吃十年以上。 公诉席上,秦知语站起身。 她把签字笔横搁在案卷上,拿起一份封面印着检察院红章的文件,手腕收紧。 “审判长,公诉方申请。” “对被告人谢吴莲当庭认罪陈述,以及已出示的全部物证,进行最终质证确认。” 林庆国抬手,法槌没落,但手已经搭在木柄上。 “准许。” 秦知语把文件翻开,眼皮都不抬,语速平稳。 “被告人梅姨,本名谢吴莲,现年五十八岁。” “1999年因拐卖儿童罪,经粤西市人民法院判决,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。” “2005年,缓刑考验期内,被告人更换身份,以化名李阿花活动于粤东地区,伙同被告人张维平,连续实施拐卖儿童行为,共涉九名男童。” 她顿了一下,声调沉下去半格。 “缓刑考验期内再犯同类重罪,依法撤销缓刑,与原判决数罪并罚。” “公诉方请求法庭,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,对被告人谢吴莲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 大审判庭的扩音系统把这段话送到每一个角落。 旁听席前三排,有人把手里的纸条揉成一团,又揉成更小的一团。 担架上的申刚,眼珠子定着,手上那卷皱透了的寻人启事,攥住没动。 秦知语坐下,动作干净,椅子连声音都没发出来。 审判长林庆国把目光从公诉席收回,扫向被告席三人。 “被告人张维平,被告人谢吴莲,被告人孙富贵。” “法庭宣判前,依例询问,被告人是否有最后陈述?” 张维平把脑袋扭向一侧。 手铐铁链磕在木护栏上,响了一声,没接话。 谢吴莲的嘴唇动了动,没有声音出来。 孙富贵两只手被法警扣住手腕,肥硕的后颈塌着,眼神落在被告台桌面的某个固定点上,一动不动。 林庆国等了五秒,随后和两名审判员商议后,右手握紧法槌。 “本院经审理查明。” 他的声音沉稳,填满整个大审判庭,四十八台摄像机的红灯集体跳动了一下。 “被告人张维平,犯拐卖儿童罪,手段残忍,涉案九名被害人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。” “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全部个人财产。” 张维平的后背,在“死刑”两个字落地的那一刻,猛地硬了一下。 然后,重新塌了下去。 第(1/3)页